控制可燃物 基本原理是限制燃烧的基础或缩小可能燃烧的范围。具体方法是:
·以难燃烧或不燃烧的代替易燃或可燃材料(如用不燃材料或难燃材料作建筑结构、装修材料);
·加强通风,降低可燃汽体、可燃烧或爆炸的物品采取分开存放、隔离等措施;
·用防火涂料浸涂可燃材料,改变其燃烧性能;
·对性质上相互作用能发生燃烧或爆炸的物品采取分开存放、隔离等措施。
控制助燃物 其原理是限制燃烧的助燃条件,具体方法是:
·密闭有易燃、易爆物质的房间、容器和设备,使用易燃易爆物质的生产应在密闭设备管道中进行;
·对有异常危险的生产采取充装惰性气体(如对乙炔、甲醇氧化、梯恩梯球磨等生产充装氮气保护);
·隔绝空气储存,如将二硫化碳、磷储存于水中,将金属钾、钠存于煤油中。
消除着火源 其原理是消除或控制燃烧的着火源。具体方法是:
·在危险场所,禁止吸烟、动用明火、穿带钉子鞋;
·采用防爆电气设备,安避雷针,装接地线;
·进行烘烤、熬炼、热处理作业时,严格控制温度,不超过可燃物质的自燃点;
·经常润滑机器轴承,防止摩擦产生高温;
·用电设备应安装保险器,防止因电线短路或超负荷而起火;
·存放化学易燃物品的仓库,应遮挡阳光;
·装运化学易燃物品时,铁质装卸、搬运工具应套上胶皮或衬上铜片、铝片;
·对火车、汽车、拖拉机的排烟气系统,安装防火帽或火星熄灭器等。
阻止火势蔓延 其原理是不使新的燃烧条件形成,防止或限制火灾扩大。具体方法是:
·建、构筑物及贮罐、堆场等之间留足防火间距,设置防火墙,划分防火分区;
·在可燃气体管道上安装阻火器及水封等;
·在能形成爆炸介质(可燃气体、可燃蒸气和粉尘)的厂房设置泄压门窗、轻质屋盖、轻质墙体等;
·在有压力的容器上安装防爆膜和安全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