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是我国的重要能源之一,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社会用电量大为增加。但是,电具有较大的火灾危险性,当人们违反规定或者使用不当,就有可能造成电气火灾事故,给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危害。
一、电气火灾现状分析
1、从近几年发生的电气火灾来看,不论在次数还是造成的损失上,都占已调查火灾总数的30%以上,处于各种火灾原因的首位。由此可见,电气火灾在当前已经成为我省各种火灾中的主要灾害源,且趋于居高不下逐年增高的趋势。
2、从近几年电气火灾区域分布来看,电气火灾主要发生在二、三产业密集且人口较集中的县镇,而且造成的损失大。如1997年11月29日4时20分,繁昌县孙村镇江南彩印有限责任公司由于电热烘干上光设备引燃纸箱等可燃物发生火灾,烧毁厂房、设备、半成品等,直接经济损失达95万元。
3、从近几年电气火灾场所分布来看,住宅场所中发生的电气火灾在1997, 1998年分别占各年度电气火灾总数的38%和40%,均占首位。同时,对于汽车和商店、商场内的电气火灾也不可轻视。
4、从近几年各行业中发生的火灾来看,电气火灾明显处于上升势头,尤其是工业、交通、商业系统中的电气火灾最为突出,而且居高不下。
5、从近几年乡镇企业发生的火灾来看,电气火灾最为突出。
6、近几年发生的电气火灾,以每年的一、四季度特别是春节期间的发生率为最高,造成的损失也多。
7,从近几年每天24小时内发生的电气火灾看,明显呈现出二个高峰期:主要出现在8-10时及18-22时。
二、导致电气火灾的成因分析
多年的统计资料及火灾的调查处理表明,电气火灾发生在线路上约占一半以上。引起电气火灾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每一个电气火灾现场的状况都不一样。归纳起来,基本原因有四个:
(1)短路。发生短路时,由于回路中电流比正常时大几十倍,甚至几百倍,产生较高温度。同时在短路点产生强烈的火花及电弧,其温度可达3000℃以上,致使短路点的金属熔化成熔珠。这种高温电弧和金属熔珠会引起附近的可燃物燃烧。形成短路的主要原因有:导线在使用前未经检测合格而投人使用;正在运行的老线路由于年久失修,其绝缘层老化受损,或由于机械损伤使导线裸露,易造成漏电或击穿;不按规定而乱拉乱接电线;未按具体环境选择使用导线,导致导线受到高温、潮湿、腐蚀等环境因素影响而失去绝缘能力造成短路。
(2)使用电炉、电熨斗、电水壶、电热油汀、电暖器等电热设备不当,长时间通电或者忘关电源,并与附近的可燃物接触引发火灾或者电气产品本身质量问题,致使在电气火灾中占有很大的比例。
(3)过负荷。当导线或设备的电流量超过了安全载流量,就有可能造成过负荷,使得导线或者设备的温度超过其最高允许的工作温度。轻者加速导线、设备老化,严重时将导致导线、设备可燃的绝缘层燃烧。
(4)接触电阻过大。当导线与导线,或者导线与设备,或者用电器具的连接部位松动、有杂质、氧化腐蚀,以及铜铝相接处无过渡接头时,接点处所产生的热量大大超过导线正常产生的热量,造成接点过热。当温度达到或超过导线绝缘层燃点时,就会引起导线绝缘层燃烧。
三、预防电气火灾的对策
(一)加强技术措施
1、严格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及电气安装和施工规程,结合建筑物用途及使用场所进行电气设计。设计时,应选择足够的导线截面积;不易选用铝导线;吊顶内的导线,要穿管保护;高温灯具的引人线,要采用隔热材料加以保护。
2、严格按照报批的电气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安装,不得擅自更改。按照建筑法规定,抓好施工监理中的电气防火管理,同时作为竣工验收及评优达标的一项重要内容。设计和施工中所使用的电器产品,必须符合安全技术标准。
3、运用先进的技术检测手段定期对电气线路和设备进行检查、维修和更换。这是预防电气火灾发生的一个重要环节。检查的重点放在易发生电气火灾的工业、商业、乡镇企业及住宅场所。检测低压线路的绝缘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接点是否良好;负荷是否超载,发现并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严防养患成灾。
4、强化科技手段预防电气火灾事故的发生。线路在设计和使用时,要采用一相三线制、三相五线制,插头插座要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采用由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漏电、短路、过负荷保护装置,安装非接触式红外电气线路安全检测仪及大间LA100火灾安全监控系统等。
(二)强化行政管理
在我国依靠行政手段采取依法治理、预防电气火灾事故的发生是一种有效的手段,也是技术措施得以实现的有力保障。
1、加强宣传,提高广大干群的电气防火意识。通过新闻媒介报道、召开电气火灾治理经验交流会以及政府发文等形式,广泛宣传,揭示电气火灾的危害性、规律性以及治理的紧迫性,提高全社会治理电气火灾的自觉性。
2、加强消防监督,依法严格管理。公安消防机构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把好建筑防火审核、验收关。对不合格的电气产品,禁止投人市场,禁止纳人设计,禁止投入使用。还要会同电力等部门定期开展电气防火检查(消防检测),确保电气保护系统的可靠性和灵敏性。对于发生的每起电气火灾事故,要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查处。
3、强化培训,全面普及电气防火安全知识和技能。对发、配、供、用电部门及安装、维护保养等各环节的人员,尤其是单位法人和分管消防安全的领导,按照消防法的规定,应有计划地实施消防法律法规、防火技术规范及电气防火技能的培训,以提高电气火灾防治的技术水平和能力。同时要认真落实安全用电制度和电气防火管理规定。对电工、电焊工及电气操作、运行、管理人员等特殊工种,实行持证上岗制度。
4、努力推广应用经检验合格的阻燃电缆、电线和阻燃套管以及优质的电气保护系统,以降低居高不下的电气线路火灾。
5、加强领导,积极开展电气火灾的专项治理。各级政府在逐级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时,应把电气防火安全作为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并与奖惩挂钩。各级公安消防机构要根据辖区电气火灾隐患情况,全面开展对电气火灾的专项治理,以杜绝群死群伤和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